公正性声明 为确保管理体系认证和服务认证活动的公正性和客观性,ASCP将严格遵守国家认监委和相关认可机构的规定,并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: 1、ASCP将严格遵守国家认监委和相关认可机构的规定。坚持不歧视原则,在所有申请人有能力提供认证服务的情况下,不附加任何不合理的条件,也不妨碍或拒绝申请人的认证申请。 2、在认证接受、现场审核/评审、认证决定、认证注册的全过程中,严格执行认证机构的管理程序,客观反映被认证机构的实际情况。 3、未直接从事与认证活动有关的咨询工作的,曾从事过认证咨询服务的,两年内不得参与咨询机构的认证审核。 4、规范认证工作,要求本中心认证人员严格遵守专业指引、职业道德,规范工作,不受任何干扰,独立开展认证审核/复核活动。 5、履行保密承诺,认证机构全体工作人员,维护认证客户的合法权益,对商业、技术、管理等信息保密。 6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其他要求,未经委托人(或认可客户)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有关组织的非公开信息,但不包括。a)认证机构有在专员(或认证客户)面前披露的信息。b)法定的公共信息,或认证机构不依赖于专员(或认证客户)获取的信息。c)委托方(或认证客户)已公开的信息。d)认证审核和服务评审过程中不被怀疑对组织保密的文件、信息和记录。e)法律或法规要求应披露的信息。 7、如有必要向国家主管部门披露受控信息,应事先告知许可客户并征得其同意。 8、委托方(或认证客户)有权要求保密和禁区等,并监督审核员保密承诺的执行情况。 9、为了维护公平和公正,ASCP建立了一个完整的受理和处理纠纷、投诉和不满的系统。 我司真诚欢迎并接受认证客户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。 |